因此,与传统基础设施通常由政府投资,且民间资本很少涉足不同,新基建投资应当是多元化的,具体来说就是政府引导、市场主导、央地协同。
政府引导,主要是在新基建初期启动阶段,以及在一些关键领域,政府和国有大型企业要先行投入,做好表率,探出路径,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信心。
市场主导,就是新基建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本、民营企业的作用,尽快探索形成新的投融资机制、投资回报机制,充分打通和拓展其进入新基建领域的投资渠道。央地协同,主要是新基建投资应做好中央与地方的协同。中央政府要做好统筹规划、明确投资重点和次序,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,在战略性、关键性基础设施方面加大布局,做到全国“一盘棋”,防范投资泡沫、产能过剩等风险。各级地方政府应主动与国家层面配合好,在充分考虑地方财务和债务承受实际情况的前提下,详细制定本地新基建发展规划,加大对本地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新基建的投资力度。
通过这样的总分结合、分工配合,可以更快地推进新基建步伐,也可以更加注重市场效益、避免盲目投资和“大水漫灌”、提高投资质量,还可以有效降低金融风险、分散投资风险,更重要的是能够给民营企业更多公平参与的机会,促进我国经济体系均衡发展。
03 新基建针对某一特定领域集中攻坚突破,跳出固定思维,不再就基建谈基建,就产业谈产业。您认为,如何通过二者的贯通,推动实现新基建产业化或批量应用?